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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总则
第一条: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上海市建国社会公益基金会。
第二条: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第三条:本基金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发展民间社会公益事业;支持与推动社会公益和社会文明进步。
第四条: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,来源于瞿建国先生的捐赠。
第五条: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;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民政局。
第六条:本基金会的住所:上海市川沙路5533号。
第二章
业务范围
第七条: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
(一)帮助老、弱、病、残等弱势群体;
(二)支持养老事业的设施建设;
(三)支持人居环境的科学研究,奖励对其有杰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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